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管控的通知 [01-16]
关于做好寒假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01-13]
后勤保卫处寒假服务保障安排 [01-13]
关于做好元旦期间安全防范的通知 [12-28]
关于做好安装启用国家反诈“APP”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 [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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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5-24 来源:后勤保卫处 作者:本站
全校师生员工,校内经营、施工单位员工: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扎实推进2019年电气和电动自行车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粤教保函〔2019〕45号)和《关于印发<珠海市2019年电气和电动自行车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及珠海市公安局的“双禁”要求,学校相关部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了多次磋商和反复论证。报学校批准,校园内将全面开展“双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即日起,学校启动校园“双禁”工作,至本学期末为缓冲期,拥有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含电动滑板车、平衡车、电动三轮车)的师生及校内务工人员利用假期自行处置,新学期一律不得在校内使用。
2、用于为校内教职工提供生活服务的校外特种行业许可摩托车进出学校必须证照齐全,并按规定路线、速度行驶。
3、校内用于维修、快递、送水、执勤的电动车辆必须经后勤保卫处审批挂统一标志牌方可使用,且一律不得在架空层、楼道内充电,必须安装专门的充电插座,确保使用安全。
4、师生确因身体、疾病原因需使用的残疾人员专用电动车辆必须经后勤保卫处审批后,自备安全充电设备,方可使用。
校园“双禁”行动是依据珠海市政府、人大相关规定执行,同时,也是为广大师生营造一个安全的生活环境着想,请广大师生员工充分理解与支持。
后勤保卫处
2019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