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管控的通知 [01-16]
关于做好寒假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01-13]
后勤保卫处寒假服务保障安排 [01-13]
关于做好元旦期间安全防范的通知 [12-28]
关于做好安装启用国家反诈“APP”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 [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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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1-14 来源:后勤保卫处 作者:本站
学校各单位:
寒假即将来临,为确保师生安全、愉快地度过节日假期,各专业学院(处、室)要做好寒假安全教育,查找不安全因素。现将寒假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相关内容予以明确,具体如下:
1.消防安全。寒假期间要特别注意防火、注意用电、用气安全。根据省市森防部门有关指示精神,结合我校在校师生多、森林覆盖面积大等实际,请学校各专业学院要认真做好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防范学生擅自登山和野外用火的违规违法行为。假期中,不允许在校园范围内进行任何祭奠活动,校外祭奠时注意防火,在野外焚烧香烛纸品时应远离柴、草等易燃物,并采取防护措施避免引发火险;在春节期间,根据相关法律和高新区管委会全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禁止在校园内燃放烟花爆竹及孔明灯。
2.旅行与交通安全。以大学生行为准则要求自己,切勿酗酒、闹事,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不酒后、醉酒驾车,以免悔恨终身;外出旅行要时刻注意自身防范,不轻信陌生人,不透露个人信息,加强个人财物保管,防止不法分子盗窃;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不到非正规旅行社登记旅游,不到动荡地区、不安全地区、环境危害严重地区旅游。
3.人身安全。加强学生安全、法制、卫生等方面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法制意识,加强学生对各种安全事故的预防处理能力;提高防抢劫、防诈骗及防伤害意识,放假期间避免到偏僻场所活动,夜间应结伴而行;关注有心理问题人员的思想动态,掌握其假期期间的去向。
4.财产安全。放假离校的师生,应妥善保管个人贵重物品,机动车辆采取相应防盗措施并停放在便于观察和管理的规定区域,自行车统一存放于宿舍楼架空层或宿舍内并上锁保管。全体师生要注意预防诈骗,不要相信任何推销和转款的要求,网上购物需货到付款,不要透露银行卡等个人信息。
5.公寓安全。假期中公寓内不要存放现金和贵重物品,严禁在公寓内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化学物质等危险物品,离校前应确保关闭室内电源、水源,锁好门窗并给辅导员留下有效的联系方式。
6.公共安全。自觉维护国家和学校利益,保守秘密,禁止参加静坐、游行及封建迷信、传销、法轮功邪教等非法活动;禁止参加非法宗教活动,讲究公共卫生,注意劳逸结合,保证身体健康。参加公益活动时,要分清“公益”活动真伪,防止上当受骗。
7.网络安全。注意网络诈骗形式的变化翻新,如散布虚假中奖信息、网店刷单、提供彩票、股票预测服务、低价销售商品、传销诈骗、网络钓鱼网站、招聘兼职、保证金(购物)抵押等,提高判断真伪信息、诈骗网站的能力,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谨防上当受骗,遇到网络诈骗信息,及时向公安部门举报。闲暇上网时,不盲目参与网上调查、签名等活动。
8.食品安全。假期活动集会要注意人身安全和饮食安全,避免暴饮暴食,在外就餐应到正规饭店、酒店,避免到临时流动餐饮摊点就餐。
校园报警电话:3622110
祝大家寒假愉快!
后勤保卫处
2020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