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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校普法教育工作的思考

时间:2013-03-04  来源:后勤保卫处  作者:本站

19851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了中央宣传部和司法部《关于向全体公民基本普及法律知识的五年规划》以来,我国的普法工作已经进入了实施五五普法阶段。高等院校作为传播知识、培养人才、引领社会的重要力量,深入开展普法工作,对于高校自身的建设发展和服务引领社会都具有积极的意义。本文主要对高校在普法工作者的地位和重点内容作一个简单的探讨。
  一、高校在普法工作中的地位
  高校作为人口和知识密集的单位,在普法工作中既是重要对象,又是重要力量,有着非常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一)高校是普法工作的重要对象
  衡量一个国家是否实行了法治,公民的法律意识是一个重要标志。公民法律意识中的知法守法观念、法律情感、法律信仰及法治信念是可以通过教化而实现的。要培养整个社会的法治意识,必须从每个个体的意识入手,高校正是培养个体法治意识的重要对象。首先,从大学生层面看,高校开展普法教育是十分重要和必要的。高校是青年人密集的单位,培养大学生是高校的中心工作。大学期间是大学生的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重要阶段。针对青年学生的特点全面深入地开展普法工作,可以帮助他们获得一定的法律知识、树立良好的法律意识。其次,从高校的任务的层面看,开展大学生普法教育是义务不容辞的责任。高校是致力于培养国家栋梁和社会精英的高等学府,针对青年大学生的特点开展普法工作,对于培养未来的具有良好法治意识的精英阶层,从而带动整个国家和社会的法治建设是有着不可替代的地位和重要贡献的。再次,从高校在社会中所处的地位的层面看,高校开展普法教育有着引领和示范辐射的作用。高等学校具有引领社会的功能,高校的思维,往往潜移默化地左右着社会的思维。高校的教师、学者能够知法、懂法,对于周围人群明法、用法就能够具有较强的带动作用,从而在一定范围内提升社会的法治意识。因此,不论是针对学生、还是针对高校教职工来讲,高校都是普法工作的重要对象。
  ()高校是普法工作的重要力量
  普法是一项全民参与的法律学习活动,反过来看就是一项任务繁重的法律教育活动。普法教育的有效途径一般说来主要有:法学教育、法学研究、大众传播媒介和司法实践等。高校作为知识密集的单位,拥有大批的专业人才,能够为普法工作做出重要贡献。在这四个主要途径中,高校在法学教育、法学研究和大众传媒等方面都具有独特的优势。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是专业教育,本身就是高校特别是文科高校和综合性高校学科建设的重要内容,拥有丰富的普法教育人才和厚重的物质资源,能够成为普法教育的中坚力量。从大众传媒的方面来讲,高校一般都具有比较完善的宣传力量,可以通过主办的各种刊物,举行公开的普法讲座,举办普法展览等形式向社会进行普法宣传。可见,高等学校在普法活动中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承担普法教育工作是高校服务和引领社会的重要形式。
  二、关于高校普法工作重点内容的思考
  高等学校推进普法工作,应当结合自身既是普法的重要对象,又  是重要力量的双重角色出发,采取一系列能体现自身优势的措施。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实施。
  ()与全国五五普法规划相结合,体现时代性
  首先是要  认识到五五普法的时代背景,是在党中央提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施十一五规划新的历史条件下展开的。这就要求高校的普法工作必须从学校工作的全局进行考虑,要与学校的中心工作、学校十一五规划以及和谐校园的建设结合起来,进行总体部署。学校普法工作的具体规划,则要和五五普法的五个重点方面相结合,根据五五普法的重点方面,确定高校普法工作的重点规划内容。
  一是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着力提高公民的宪法意识。高校作为引领社会的力量,在普法活动中应该更加注重对宪法的宣传学习,带动整个社会的宪政意识。同时,结合自身特点,还要注意宣传宪法对公民受教育权的规范,以及相关的法律文件。
  二是深入开展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着力提高依法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据粗略统计,四五普法以来我国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达上千部,其中直接关于高校和高等教育的法律法规共计240多部,绝大部分属于教育部的部门规则和部门规范性文件。这些规章和规范性都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和指导意义,高校普法工作应当重点宣传这些法律法规。
  三是切实抓好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着力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高校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是青年大学生,应该着力提高他们的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
  四是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着力提高全社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这对高校的要求主要是把普法工作和依法治校相结合。
  五是积极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创新。高校要充分利用比较完善的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机构的优势,努力创新教育形式,不断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
  (二)与依法治校相结合,突出针对性
  依法治校是依法治国方略对高校管理的必然要求,也是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的必由之路。普法工作与依法治校结合,要求普法工作要着重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宣传教育。
  一是对高校自身的法律地位宣传学习。高校既是高等教育机构,同时高校也是法人,主要受到行政和民事两大法律部门的调整。高校的法人属性在《高等教育法》中有明确规定,长期以来,我们对高校的教育机构性质比较重视,但是对高校的法人属性认识却不够深入,以至于高校被称为计划经济的最后堡垒。高校法人化是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的重要途径,这从我国国有企业通过法人化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就可以得到证明。因此,在普法工作中必须加强对高校自身法人属性的宣传教育。当然,高校法人不是企业法人、更不是营利性法人,在我国的法人分类中属于事业单位法人。因此,高校法人化不能沿着国有企业法人化的路径来进行,事实上国外高校法人的治理结构也与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有很大差异,但是分权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理念却是一致的。普法工作对高校法律地位的宣传教育,除了继续加强对高等教育法等行政法规的宣传学习外,也可以适当涉及法人制度的基本知识,尤其是分权制衡的法人治理理念,为现代大学制度的建立,做好思想意识和群众基础上的准备。
  二是高校对内的法律关系,主要涉及 的是高校与教职工、与雇佣工人以及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普法工作对这三方面关系所涉及的法律问题,都应大力进行宣传。对教职工而言,与高校的关系主要受劳动法的调整,劳动法的宣传教育是重点。同时,对高校的领导干部和要害部门的工作人员而言,廉政法律法规也是宣传重点,在普法工作中,还可以适当开展这方面的警示性教育,例如参观监狱、观看纪实性影片等等。对雇佣人员而言,除了劳动法外,合同法和工会法也可作为宣传的内容。高校与学生的关系,则是非常复杂的,在理论上并没有定论,其中争议的焦点就在于学费的性质问题,是否是属于一种消费行为,这一点尤其会体现在学生状告学校的事件上。在此问题上,普法工作的宣传范围可以广泛一些,把有可能涉及到高校与学生关系的重点法律法规都纳入宣传的范围。例如《宪法》、《高等教育法》乃至《合同法》等等。
  三是高校对外的法律关系问题。这又涉及到大学自身对外的法律关系、教职工因公的对外法律关系以及教职工因私的对外法律关系三个方面。普法工作针对前两者主要还是从大学自身法律地位着手,宣传有关的行政和民事法律法规。后者则与教职工的生活息息相关,应着重于民事法律法规的宣传,例如刚刚通过的《物权法》,帮助教职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同时,  大学还可以利用自身的优势条件,积极开展对教职工的法律咨询和法  律服务,配合普法工作提高教职工知法、懂法、用法的水平和能力。   
  (三)与青年学生的需求相结合,富于实用性和实践性
  青年学生是高校普法工作最主要的对象。高校都开设有法律基础课,这是针对大学生普法工作的重要平台,除了继续加强法律基础课的建设外,还应当重点针对一些问题进行宣传教育。
  一是要针对大学生性格养成期间容易出现的问题,发挥法律宣传的警示作用,帮助大学生形成自觉守法的意识。通过普法,使大学生了解一定的刑事法律知识,鼓励大学生通过正确的渠道解决问题,杜绝类似马加爵案件的发生。
  二是针对大学生面临的就业问题,重点对青年学生进行《劳动法》、《合同法》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帮助大学生在择业中避免纠纷。
  三是在形式上注重实践性,力求创新。普法宣传可以利用高校法学专业的学生力量,开展法律咨询、模拟法庭等活动。既能提高法学专业学生的实践能力,同时又增强了普法工作的生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