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管控的通知 [01-16]
关于做好寒假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01-13]
后勤保卫处寒假服务保障安排 [01-13]
关于做好元旦期间安全防范的通知 [12-28]
关于做好安装启用国家反诈“APP”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 [10-26]
联系我们
时间:2013-03-01 来源:保卫保密处 作者:本站
★姓名的变更,没有充分理由,一律不得变更。
一、所需资料(资料中的有关证件由派出所审核原件后收取复印件);
(一)未成年人(16周岁以下,不含满16周岁):
(1)户口簿
(2)《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说明正当、充分的理由。其中,属离婚后一方要求为小孩更名的,需要提供生父母双方协议的同意书);
(3)《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
(二)成年人(16周年以上,含满16周岁):
(1)《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须附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准予变更的证明;
(3)属与人事、学历或其他重要档案姓名不一致的,需要提供相应的人事、学历或其他重要档案的复印件;
(4)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5)与申请理由相关的证明资料;
(6)《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
(三)增加曾用名:
凭《户口簿》、《居民身份证》(16周岁以下的除外),填写《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提交与申请理由相关的证明材料。
二、办理程序:
申请人填写《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到派出所办理。
三、时限:
7个工作日。
四、咨询电话:8640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