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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3-03-03 来源:保卫保密处 作者:本站
★申请人须亲自交表,并回答有关询问;16周岁以下的申请人须由监护人陪同办理,并提交监护人的身份证明及关系证明。
★申请人必须在经省公安厅认证的照相馆照相,申请时提交经检测合格的的照片和照片回执。
★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提交单位审批意见。
★请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笔填写表格。
★请使用A4纸复印所需材料。
一、申请对象:珠海市常住户口人员或已定居国外并在珠海暂住地中国公民。
二、首次申请(可选择电话预约或填表申请)
(一)电话预约(无需填表)
1、拨打96897、10109898预约,按预约日期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
2、提交身份证(未满16周岁免交)、户口簿复印件,交验原件;
3、提交近期免冠蓝底彩色照片一张(48×
(二)填表申请
1、填写《珠海市居民因私出国护照申请表》,提交近期免冠蓝底彩色照片一张(48×
2、提交身份证(未满16周岁免交)、户口簿复印件,交验原件。
三、护照换发
(一)护照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换发:
1、护照有效期不足半年;
2、护照签证页用完;
3、护照被损坏不能继续使用的;
4、护照被涂改,已接受出入境管理部门的处罚,处罚执行完毕三个月;
5、其他经原发照机关或上级主管部门认可的特殊情况。
(二)申请资料
1、填写《珠海市居民因私出国护照申请表》,提交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光学照片两张;
2、提交身份证(未满16周岁免交)、户口簿复印件,交验原件;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提供在国外定居证明复印件,交验原件;
3、提交旧护照,并复印签发机关页、个人资料页,最后一张签证及入境章页。
四、护照遗失补办
1、填写《珠海市居民因私出国护照申请表》,提交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一张(48×
2、提交身份证(未满16周岁免交)、户口簿复印件、交验原件;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提供在国外的定居证明复印件,交验原件。
3、提交书面的遗失声明;
4、在国外遗失护照的,还需提交驻外机关签发地《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原件。
五、办证时限:
15日,急事急办5个工作日。